由於第三波得獎者參與「偷吃搶先報」時間緊迫
故將「我最讚獎」票選活動延長至至2011/7/5止
歡迎大家踴躍投票!將冬山鄉養生樂活產品發陽光大!

募集試吃文活動至2011/6/30止, 「我最讚獎」票選活動至2011/7/5止

「開心來偷吃」的試吃產品得獎者回來分享試吃心得,
或實地至10個冬山鄉特色店家購買相關產品者也可來分享心得(300字以上內容與3張以上照片),
且於個人部落格或Facebook刊登試吃品心得分享推廣該產品並email回報部落格文章位置給委辦單位-
邁格數位 abby@megais.com,回報截止日為6月30日,即具有參賽資格。(每人僅能獲獎一次,不重覆頒獎)

*請在Facebook發表文章的時候,點擊分享按鈕的鎖頭標誌,
將瀏覽權限設定為所有人,以利進行領獎資格審查。 圖示教學


2011/7/15由email或電話通知並公佈於「食在冬山鄉」網站。
得獎名單公布後,執行單位將主動email聯繫獎項得主,確認收件人及收件地址後寄送,。
若因通訊資料有誤,或其他相關因素,以致無法聯絡或寄送獎品予得獎者(抽出獎項後逾時一個月),
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1. 參加活動者,保證所有填寫資料完整或提出資料均屬事實且正確。不得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料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若因此有致損害本公司或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2.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3. 參加者在參加本活動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辦法之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或破壞本活動之行為,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。
4. 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$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得獎者將依稅法規定繳納中獎所得稅,始得領取活動獎項。 所有中獎商品或獎金,須依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代為扣繳稅額,並列報年度所得。依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,全年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
5. 本活動獎項寄送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地區。不處理郵寄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
6. 本活動之獎項,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7. 執行單位對本活動內容、兌獎資格審核及相關規範保留最後決定權,於網路公佈相關細節,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8.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版權,未經許可,不可抄襲、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。執行單位具有所有侵權事宜之法律追訴權利。
9. 當您參加本活動並獲獎時,表示您同意讓執行單位公佈得獎者姓名資料,及參加活動的相關照片等資訊。
10. 參加本活動即表同意接受上述條款和條件的約束。本活動之說明構成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一部份具有法律約束力,若有違反這些條款和條件者,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加人之參加、兌獎及獲獎資格。